而林烽对于训练,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。
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,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。
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,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。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,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,写日记。
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,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。
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:“哎,凑什么热闹,我媳妇儿自己个看,不给你们看。”
但是没过多久,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,小心翼翼的翻开,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:“看一眼,就得还给我。”
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,从照片上看,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,扎着俩麻花辫,气质干净又漂亮。
林烽宝贝得不行,擦了好几遍放回去,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,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。
“发/浪呢你。”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,“撸一发得了,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。”
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:“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。”
“本来睡着了,你动静太大,把我给吵醒了。”路爵瞥他一眼,“小撸怡情,大撸伤身,强撸灰飞烟灭。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,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。”
“去你大爷的,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。”林烽枕着臂,翻了个身,面朝着路爵,“哎,问你个事儿?”
“离我远点儿。”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,“别凑那么近,恶心巴拉的。”
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,一个宿舍十二张床,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,他这一凑,俩人就更近了。
“这有什么啊,都大老爷们儿。”林烽不仅没往旁边让,还一把揽住了路爵的肩膀说,“兄弟,你想过以后干嘛吗?”
“以后?”路爵看着天花板,眨了眨眼睛,语气坚定,“我他妈要把那些毒/贩子全抓了,一个一个绳之于法。”
“我之前是想当歌手来着,后来觉得太不切实际,我打算当一科学家。”林烽说话的表情很认真,看得路爵都不想打击他。
妈的,科学家比歌手更不切实际好吗?
不过林烽是真的很喜欢唱歌了,有事没事总爱哼两句,大扫除抱着扫把当吉他,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。
路爵敲着洗脸盆当架子鼓给他伴奏,俩人自娱自乐嗨到爆炸。
后来敲烂了一个盆,被班长发现罚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了一下午。
俩人双双晒成了炭球,路爵对着镜子把帽子摘下来一看,以帽檐为分界线,他的头变成了黑白两个色。
看着特别傻逼。
林烽比路爵大那么几岁,在路爵面前总是以大哥自称,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着他。
路爵那时候比较孤傲,除了林烽没人和他说话,因为表现得太出挑,总是有几个人老是看他不顺眼,处处挑衅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