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(1 / 2)

潜能极限 胡吹 3289 字 25天前

范飞开始还以为它是不肯吐出嘴里的食物,也就没去阻止吕恒的动作,直到这枚黄金钻戒突兀地显现出来,范飞才大吃一惊,心中暗叫不妙。

而在红尘张嘴吐出这枚钻戒时,那股强烈的黄金味道同时直直地冲入范飞的鼻子里,让他瞬间想起了一些以往没太注意的细节,也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。

许逸凡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,为什么会对一只才养了几个月的小仓鼠感情如此深厚,甚至超过了对自己孙女的关爱?而在红尘失踪后,许逸凡宁愿绝食也要把它找回来,甚至还许诺给范飞五万元报酬,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。只是喜爱宠物胜过亲人的老头老太太也有不少,范飞当时也没有去深想,或者说没有想明白。

而此刻看到这枚钻戒,他便想起了在许静家中探查时,那股遗留下来的仓鼠味道中始终夹杂着一股极淡的黄金味。当时他还以为这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,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,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。而现在看来,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。也就是说,红尘在失踪前,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!

范飞又忽然想起了“九爷”这个称号。

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,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,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,连长椅都只坐半边。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,以他那样的强者,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骚,这本身就不寻常。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,丁易也没发怒,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,要把那些“手脚不干净的人”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,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,这又说明什么?

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“九爷”,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,不敢轻易得罪他。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,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,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……

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,真会是个普通人吗?

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“九爷”后,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,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,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。

当时范飞就联想到,九爷的称号,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……

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,也就没有多想。而此刻,他忽然想到,在武昭县,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,有的剁手掌,有的剁手指……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,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、中二指,一旦少了其中一指,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,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。

这么推算起来,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!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,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,总之不会干净。

还有,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,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,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,这点存货还是有的……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,而现在,他几乎可以断定,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,直到一次失手后,被人剁去手指,这才郁闷地收山。

只是俗话说得好,一日是贼,终身是贼。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,但他仍然手痒,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,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。毕竟红尘身形小,动作又敏捷,从排风扇、门缝、空调管道、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、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,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……

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,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,被何步尘捕获。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,就不肯开口吃东西……这是一种可能性,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。

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,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,然后被道士逮住。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,便害怕事情败露,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,说“活要见鼠,死要见尸”,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,并以绝食相逼许静、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……

不管是哪一种可能,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,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。

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?

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,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,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,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,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,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……

而这样一来,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“作案工具”控制起来,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,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,肯定得抄家坐牢,甚至坐牢至死!

至于许静……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,还是丁诗晨的闺蜜,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?

更何况,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,甚至更多,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!

范飞本能地觉得,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,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。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,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,而且自己也正缺钱,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,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,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?

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,范飞就决定帮许家,也帮自己。

他需要这五万块,也不愿意坑了许家。

他懂一点法律,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。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,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……

心念电转之间,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速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,并迅速地作出了决定。不得不说,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,特别是有些令人发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。

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,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,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,还作出了决断,效率可谓惊人。

“这是什么?”这时,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,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。

“戒指。”范飞缓缓地答道,同时在心中急速地思考着对策。

既然主意已定,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。

第六十七章毁灭证据

“这戒指是你的?”吕恒眯着眼睛看着范飞。

“怎么可能?”范飞笑了起来,轻松地说道,“这好像是钻戒吧,而且这颗钻石还不小,估计能值不少钱,我这穷学生哪买得起?”

范飞也想过把这颗戒指说成是自己的,比如祖传的或哪个大老板送给自己的,这样就不存在盗窃的问题的。但这种谎话很容易被揭穿,吕恒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,所以还是赶紧撇清的好。

“那这只仓鼠是你养的总没错吧?”虽然范飞在审问何步尘时已多次声明红尘是他养的,但吕恒还是再次确认了一句。

“是,它是我前一阵从马路边捡来的,也不知是从谁家跑出来的,就养了一阵。”范飞含糊地答道。

范飞从许逸凡那听过红尘的不少事,知道这只“白婆婆”是珍稀品种,市场上要卖到几百元一只,自己既然表现出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身份,自然不可能吃饱了没事做,去买这么贵的宠物。既然如此,不如说是捡来的,这样对它的原主人也就留下了点伏笔。

“哦……那它嘴里怎么会有这个戒指?”吕恒继续审问着范飞。

“嗯,这种事是很古怪,我想有三种可能。”虽然脑海里正在快速地推算着,但范飞还是满脸轻松的表情。

“哦?哪三种?”吕恒挑了挑眉毛。

“第一种,是红尘本来就从大富之家跑出来的,当时嘴里就藏了这个戒指,只是我一直没发现。第二种,这是那个叫何步尘的道士偷来或骗来的戒指,他一时脱不了手,又怕被人找到,就把戒指藏在红尘的嘴里,所以他把红尘的嘴给绑得严严实实,就是怕它吐出这枚戒指来。也是因为这样,他才会为了一只几十块钱的小老鼠和我大打一架。”范飞摸出根烟点上,又给吕恒递了一根。

“嗯,有道理。”吕恒沉吟了一会,最终还是点了点头,长叹了一声,“看来不该放那个道士跑掉的,明早看看能不能再找到他,希望他今晚没离开咱们县城……”

“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。”范飞看了一眼那个钻戒,又漫不经心地笑道,“这个很可能是假钻戒,我在步步高商场看过那些钻戒,哪有这么大的钻石?我估计这钻石是用塑料做的,指环也不是金的,而是镀铜的。我在那些小摊上就见过这种钻戒,不过几块钱、十多块钱一个,给那些没钱买钻戒的人充门面的。吕哥,你拿去鉴定一下,如果是假的,就给你家儿子当玩具玩吧,不过得洗干净,红尘嘴里有很多细菌的。”

“嗯,你这么一说,我才觉得摸起来轻飘飘的,恐怕真是塑料做的。”吕恒眉毛一挑,再度摸了摸那个钻戒,脸上露出了一些喜色。

作为一个警察,这种东西是不是塑料做的,他一入手就知道。只是范飞这番话可是给他搭了个台阶,他完全可以把这个无主物占为已有,然后拿去换钱,改善生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