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聿在躲着她,林棉心里清楚。留给她一把钥匙,比平常更早出门,更晚回来,或者干脆不回来。他可去的地方很多,就像她可去的地方很少一样。
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孤寂感,事实上,即便周围人很多,她也很少搭理别人。太阳下山时,小区游乐场的小朋友被叫回家吃饭后,她就坐在那个秋千上,没人推她,她就将小腿并得笔直,脚尖将身体垫起,找到臀部和手部的最合适的着力点,尽可能从最高处向下荡。这样确实也可以荡得很高,在夕阳余晖下划过优美的弧度,脸迎着空中的风,似乎要荡到天边那里去,荡进橙色的太阳里。那是风与光拥她入怀。
有不听话不回家的小破孩站在一边给她鼓掌。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啊,她想。
她把家里的床单衣物拿出来洗,不用洗衣机,泡在大盆里,撩起裙摆,用脚踩着泡沫,自得其乐。洗完晒起,夏天衣物干得快,到下午就可以收回来,她把它们迭得方方正正,布料上还留有余温,好像有人和她掌心紧贴。
除了林聿其他人都很关心她,问她在家干嘛,她说在打扫卫生啊。这种枯燥的活动给她带来一种平静,只要手不停,想法就不会自顾自跑出来。反正谁也不会嫌弃自己家里太干净,今天做了明天接着做,永远也做不完的样子。这么有益于身心的活动想不到以前怎么会那样不喜欢。
她整理他衣橱里的领带衬衫,将剃须器里的胡须沫抖落,一件件摆好他的生活用品,有时在空中喷他常用的香水,洋洋洒洒一片,气味从现在保留到晚上,就为了熟悉一下他身上的新味道。
做完这一切,在空荡荡的屋子里,她靠着沙发抱着腿坐着,有时心里是很想哭一哭的,却没有太多泪水。
林聿看到过她在小区广场那里荡秋千,抽着烟靠着墙壁看了很久,在她看不到的地方。她对这项活动的乐趣不减当年,林棉从小就不畏高,以前是爸爸推她,接着是林槿,他很少这么干。后来他们在一起,他才做得多了些。或许那时候就应该,什么都为她再多做点。
他趁着她没回来进入房子,拿换洗衣物,房间很干净整齐,什么都不多,什么也不少。他不知道她原来已经这么擅长做这些。其实是没必要的,她多做一点他就痛恨自己多一些。
那夜的吻,他是喜欢的。原来他还是这么喜欢她。他总以为,新的记忆可以覆盖旧的记忆,可为什么对她,他可以一次又一次心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