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璃从来没有想过,事情会朝着一个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。在看到米栋用剑指着大哥莫子归那一刹那,她热血上涌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杀了米栋。
人都是自私的,也有远近亲疏,她没想过杀了米栋之后,沈冰雨会不会痛苦,只因米栋的做法该死,所以在象征性征求自家夫君淳于谙的意见,青璃便更心安理得。
雨点从刚才的片刻舒缓,越下越急,树林里四面透风,阴冷中杂糅着浓重的腥气,有泥土的味道,也有地上的血发出来的血腥气。
夜明珠只能照亮一个角落,在米栋的身后,所有鬼罗刹的叛徒们冷着脸,脸上一团死气,他们学会的只是杀人,不是耍嘴皮子。
现场的局势一触即发,只要有一方动手,场面将不可收拾。白若尘靠在大树上,用手捂着半边脸,眼里呈现一抹痛苦之色,他一向很重感情,最怕就是和曾经的好友兵戎相见。
“到底是为了什么?”
水零黎喃喃自语,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,那个人如果是米栋,证明米家已经倒戈耶律楚仁,那么云家和米家关系紧密,云家是不是也……
“不为什么,凭着感觉走而已。”
米栋回过头,对着手下使眼色。刚才死了三十多人,己方的人数急剧减少,那是因为莫子归飞花摘叶的功夫,现在他再厉害,也应该耗光了内力,剩下这些人,除淳于谙难对付之外,都算小喽啰,没准还是拖后腿的。
“自寻死路。”
黑夜里,淳于谙上前两步,站在米栋的身前,他手里的剑出窍,顿时划过一道银白色的流光。多说无益,他快速出招,宝剑划过一条弧线,对着米栋的胳膊斩过去。
淳于谙的速度太快,如一阵黑色的旋风,身后的黑衣人反应了片刻,这才互相使了一个眼色。几个人快速分配任务,大部分朝着白若尘杀去,青璃这边只留下一个人。
水零黎的武功不高,但是武器占优势,一条鞭子甩得飞快,黑衣人无法近身,只能在远处一点点逼近,麦冬在刚才的打斗中受了轻伤,身边也围拢几个黑衣人。
为什么只有一个?又被小瞧了吗?青璃万分愤慨,也懒得出招,从袖口里摸出来一些药粉,对着这个倒霉的黑衣人撒过去。
“咦,毒药没用?”
等了片刻不见对方有什么异常,青璃忽然想起大哥曾经说过,每个鬼罗刹成员的身体里面都中有剧毒,所以一般毒药产生不了反应。她烦躁地抓抓头,掏出发簪,在激射银针的同时,配合轻身术,瞬移和学习过的狠辣招式,对着黑衣人的头颅砍了一下。
“扑哧……”
一个圆圆的脑袋如西瓜一般,滚到青璃的脚下,血飞溅了她一身,一种浓重的腥臭气味,让她有呕吐的冲动。她背过身子,对着旁边的大树干呕两声,从袖兜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。
“白若尘,你在干什么,还不去帮着青璃!”
水零黎就在青璃身侧不远处,见此心急,有了身孕的女子根本不能做剧烈活动,又在这种雨天,那边淳于谙和米栋打得难舍难分,照应不过来,她又是个功夫一般的,这边三四个黑衣人,不要命的打法,她无法分心。
“我来!”
白可心从平地跃起,踩着几个黑衣人的头顶来到青璃的身边,正好有几个黑衣人围攻过来,她把丝带甩过去,缠住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胳膊,用力,瞬间,黑衣人的胳膊被强制性地从身体带离出去,这些训练有素的人也受不得这种类似车裂的剧痛,惨叫连连。
青璃咧咧嘴,看到飞过来的胳膊,再次用帕子捂嘴,她真没觉得这是在帮她。没有想到看着清纯冷清的白可心出手这么惨绝人寰,这种打法,青璃真是第一次见。
林中一片打杀声,众人杀红了眼睛,已经是不死不休的架势。黑衣人全部是鬼罗刹成员,训练有素,擅长在黑夜里隐匿,而且武功奇高,招式利落不拖泥带水,对方人多势众,白若尘和水零黎已经手忙脚乱。
场面暂时被压制住,米栋很是得意。淳于谙武功高能怎么样,二人不相上下,再加上这么多的组织成员,就不信诛杀不了几人。刚才他已经用隐秘手法传信耶律楚仁,相信这会,大秦的军队正在城外倾尽全力攻打溧水城,天明时分,溧水城定会易主!
城外厮杀激烈,在酒楼内,几个将领喝得酣畅淋漓,听闻少将军和少夫人不在,将领们更加肆意,说到底,他们还是对淳于谙怀有敬意,不敢胡乱言语。
“哈哈,咱们少将军啊,自从娶了亲,就变得不一样。”
张副将夹着盘子里的羊肉,边吃边道,“以前京都传言,少将军不能接近女子,现在我都不相信那是真的。”
“英雄爱美人,要是有少夫人那花容月貌,少将军不动心,还是爷们吗?”
大胡子将领是个粗人,他“呸”地一声,吐出嘴里的花生皮,翘着二郎腿,扫了众人一眼,然后贼眉鼠眼地小声道,“你们说少夫人要是有了小娃,是男还是女?”
“嘿嘿,都说酸儿辣女,刚才看少夫人吃着梅子,我猜一定是男娃!”
坐在窗户对面的位置的将领立刻咋呼开,刚才他和青璃刚好坐对面,就顺势观察了一番。万一生个男娃,将来可不得了,一定能继承少夫人的美貌和少将军的武艺,虎父膝下无犬子。
“你懂个屁!一定是娇滴滴的闺女,刚才少夫人也吃了麻辣兔肉,是吧,老张!”
大胡子拉着旁边的张副将证明,众人吵吵嚷嚷,谁也没说服谁,最后得出结论,少夫人不是凡人,怀上的定是龙凤胎。
“哈哈,龙凤胎,大吉大利啊!”
时间还早,不到入睡时分,几个人见酒也喝的差不多了,就让掌柜上浓茶解酒,军中有规定,将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,若不是今儿少夫人请客,众人也吃不到这么好的酒。
外面的雨仍旧下个不停,偶尔传来一阵阵马蹄子的声音,方侍卫换了一个位置,坐到窗边,抬头往下看,城北大营的士兵们正在巡逻。
无论是风霜雪雨,都不能阻挡这些士兵们的脚步,他们吃苦耐劳,而且几乎没有一人偷懒。这一切都取决于青璃,像这种下雨的夜晚,巡逻士兵们福利,生姜红糖水驱寒,带五花肉的热汤面或者是肉馅的大包子,后勤士兵有人值夜,特地给众人准备,做将领的也没巡逻士兵吃得好。
“如果生了一男一女龙凤胎,怎么起名?”
饭桌上,不知道谁提起这个问题,立刻引起几位将领的兴趣,众人边喝茶,边摇晃着脑袋苦思冥想,一定得起个既文雅又响亮的名字,这样才对得起将军府小公子,小小姐的身份。
“男子随便叫什么都好,丫头就叫翠花。”
大胡子将领率先提出。翠花这个名字最好,他没念过书,不识字,但是他可知道,翠是比较美丽的颜色,如那种珠宝铺子里面的翡翠,花就是花朵,翠绿色的花朵。
“翠花?这个名字太普遍了,我记得方侍卫以前说过,他们村的村花就叫翠花,他去提亲,因为差一两银子的聘礼钱,所以吹了。”
“为啥要扯到我身上?小小姐能和一介村姑相提并论?”
方侍卫抓了抓桌上的一个手帕,神情极其不自然。当年他还是个穷小子,家里也没银子,翠花家提出要五两银子,他攒了好几年,也只有四两,最后翠花嫁到了镇上,给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子做了填房,他气不过,这才投到了城北大营,凭着努力,做了淳于谙身边的亲兵护卫。
后来那个老爷在行房的时候一命呜呼了,翠花成了新寡,还来找过他,但是好马不吃回头草,那会他已经娶妻生子,谁晓得这点成年往事又被翻出来。
“得了,这种烂大街的名字也配得上小小姐?你们太俗气,要我看,就叫红枫。红色的枫叶极美的。”
一个将领站起身,一脸陶醉,在北地,秋天枫林尽染,秋风吹过,一个美丽的小小姐在枫林中荡秋千。
“多亏少将军和少夫人不在,救了你一命。”
张副将给了说话的将领一个“你真幸运”的眼神,然后道,“我记得咱们大营红帐里有个姑娘叫这个名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