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2章(1 / 2)

宇文鲲眯了眯眼,搂过斟酒的女子,含着一口酒,嘴对嘴就喂了下去,他的手还不停地乱摸,女子的脸颊如火烧云一般,眼神似春水,娇喘出声。

对面,北堂谚看都不看一眼,还是和之前一样喝酒,脊背挺得僵直,他的身份,大秦将领,如何迎娶春儿,给她一个名分?不说春儿家里反对,就是自家爹娘也不会同意,两国之间有血海深仇,常年累月的战争都是靠将士森森白骨积累的,他又能怎么办?

还记得初见之时,他有伤在身,逃出了大秦,在凤阳城里被人追杀,那时候,春儿在从寺庙返家的路上,为了救他,让他扮作她的丫鬟,还带着微笑说让他不要见怪,这一晃就过去多年。

是啊,女子如花般的年纪能有多久呢?当年彼此都不知晓对方的身份,她不过是一个富户人家的小姐,而他也不是大秦将领,是一个落魄亡命天涯的人,两个人暗生情愫,为了他,春儿付出太多,亲眼看到堂妹惨死,也不惜让自己的姐妹误会。

“我说北堂,你不是这么死心眼吧?”

宇文鲲见北堂谚十分不正常,这才推开怀里的女子,一本正经地道,“你知晓她是大周命官之女,若你们想在一起也不是不行,除非她爹投靠我们大秦,立下大功,这样的话,本将军也能和皇上求赐婚。”

“投靠吗?让春儿爹被大周子民唾弃,她会快乐吗?”

北堂谚是个光明磊落的人,他功夫不俗,最是不喜欢玩阴暗手段,论起实力,不输给宇文鲲,不过对方阴险,喜欢玩弄权术,在战场上,最是不需要真刀真枪对决的人,所以宇文鲲才是当仁不让的主帅。

“你那什么脑子啊,她爹投靠了我们,就是大秦的人,和大周有毛关系?”

宇文鲲觉得在这方面突击也不错,继续游说道,“她也有十*岁了吧,难道你忍心她嫁给别的男子?”

嫁给别人的男子,管别的男子叫“夫君”,延续别人家的血脉,从此和你再无瓜葛,这样,是谁也不能接受吧?大周的女子重视贞洁,不像大秦这边开放,寡妇再嫁是天经地义的,没有任何人会说道这个,甚至有些人家,丈夫死后,嫂子会改嫁给小叔子。

“那也没有办法。她幸福就好。”

北堂谚的双眸里面涌上悲伤的神色,他手背青筋凸起,抓得手里的铜酒杯变了形,内心里在极力承受,宇文鲲的话好像在他的心尖上扎刀子,千疮百孔,鲜血淋漓。

“北堂,你是不是汉子?何必这么悲观,或许我们会很快拿下平阳。”

宇文鲲摆摆手,翘着二郎腿,晃动着酒杯,慵懒地道,“咱们大秦有一个隐居世外高人,专攻阵法,这两天根据地势,正在研究一种邪阵。”

“你别小看,这阵法邪门,只要我们摆阵,对方进来多少先锋都会被绞杀,淳于谙大周先锋也就三万人马,按照他惯常做法,首批闯阵的怎么也要三千人,到时候我们砍掉为首将领的脑袋,引诱淳于谙破阵,哈哈!”

宇文鲲喝了一杯酒,狂笑了三声,站起身,拍了北堂谚的肩膀几下,“等拿下平阳之日,就是你成亲之时,那时对方不过是俘虏,纳了做小妾就行了,正妻之位,还得留给咱们大秦贵女,哈哈!”

“阵法?什么时候的事?”

北堂谚皱眉,这么说已经有人在研制阵法并且很快就完成了,这么大的事,他身为军中仅次主帅的将领,竟然不知道,一点消息也没听说,若不是宇文鲲喝了酒,还不一定隐瞒到什么时候。

“我特地嘱咐手下没有告诉你,省的你说要光明正大打一场。”

宇文鲲背着手,绕着北堂谚走了一圈,“北堂,你别总以为淳于谙是正人君子,几年前我们对垒之时,他不是同样命人烧了我们的粮草,那会天寒地冻,十万大军断粮,胜利在望,我们却不得不退兵,你以为他就没阴谋?一肚子坏水!”

那次对战之后,大秦退兵,后来朝中出了事,几年都没有进犯,也是为了养精蓄锐,北堂谚这个人不善于使用计谋,总说他是歪门邪道,不过确实是一员猛将,宇文鲲出点馊主意,还要避讳一些。

“什么时候开战?现在大周的兵马驻扎城外,没有大动作,或许淳于谙是在等南边沐阳的消息。”

北堂谚默许,摆阵不算是邪门歪道,现在大秦明显占据优势,不过多年交战,淳于谙很习惯扭转局面,几次置之死地而后生,所以己方也不能掉以轻心。

“沐阳?或许很快收回来了,他妈的南边那群龟孙子,之前和我们大秦说的好好的,现在出了内讧,等着大周踏平之后,接下来就是南边小国,让他们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宰吧!”

宇文鲲一提起这个,气得肺都跟着疼,让南部小国组成联合军队进犯大周,这是几年之前就商量好的,大秦派了使节过去,对方一口答应,并且签订下条约,组成同盟,结果在关键时刻起内讧,大周士气大作,相信不日就能收回沐阳,他们等于白忙活一场。

北堂谚和宇文鲲在大帐讨论军情,这边,青璃也熬好了鸡汤,又准备很多干货,她要回凤阳,至少有个把月不能过来,淳于魔头估计又要和以前一样,没日没夜了,前方军情紧急,也由不得他,她算是体会到这些将领的难处。

又是一个月夜,青璃坐着马车,把车窗拉开,呼吸着晚上清新的空气,夜里幽静,只有少数士兵在巡逻,见到青璃的马车,会停下来打招呼,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她的车夫。

“小姐,每次这些士兵见到小的都很亲切呢。”

车夫是青璃到平阳之后委托牙人介绍的,人忠厚老实,话不多,平日里不问他,他就什么都不说,今夜见到士兵又停下来,这才搓手,总觉得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。

“是啊,哈哈。”

青璃轻笑,在城内巡逻的士兵多半都是北地人,操着一口家乡话,于嬷嬷喜欢和这些士兵搭话,说是总能想到自己的儿子,别看有些人年纪不大,其实已经是入伍三四年的老兵了。

城门处,车夫停下马车,青璃从里面下来,背着大包小包,因为令牌只得一个人进入,麦冬和车夫都只能在门口守着,出了城门还要走上几里路,才能看到军营驻扎地。

“莫小姐,您怎么这个时候要出城?”

守城门的士兵看了看令牌,随口问了一句,天色太暗,出门之后还有几里路没有人烟,周围是浓密的树林,真是怕有豺狼出没,他们担心青璃的安全。

“今儿是来送东西的,明日要回凤阳了。”

青璃安慰士兵几句,说自己没事,手上的东西也不沉,因为他们要值岗,没人能随便离开,她很体谅他们,再说这点东西也不算多沉,她一个人就能应付。

背着两三个包裹,手里还提着两个,青璃出了城门,漆黑一片,只有头顶上有点月光,她没用轻身术,就这么走在这条凹凸不平的路上,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。

前方不远处是军营,厮杀惨烈的战场,后面是平静的平阳,形成鲜明对比,而她,踏着月光,正在走向一条死亡之路,前线的将士,到底有多少能活着归来,她不得而知,战争总是没理由又残酷的,无关对错。

青璃叹息一声,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天空有一只老鹰飞过,她借着月光一看,老鹰的腿部似乎有什么东西,这绝对不会是大周的!大周习惯驯养信鸽,但是由于信鸽飞得低,很容易被射杀,从而截获消息,而老鹰不同,飞得极高,若是在夜里,只能看到天空一个黑点,今夜是托月光的福。

“收!”

青璃默念了一下,老鹰飞得太高,从地上射杀,她的臂力未必够,而且要准备弓箭,拉弓,一系列的程序下来,老鹰早飞得影子都见不到。

空间里,刚才的那只老鹰在天空中转悠,不停地盘旋,发出凄厉地尖叫声,心里正在疑惑,怎么刚才天还是黑的,现在突然变得明亮起来。

青璃丝毫不客气地用意念控制老鹰,从老鹰腿部解下竹筒,打开里面的信,顿时傻眼,信有好几张,但是上面的文字七扭八歪,和虫子爬一样,她一个都不认识,这不是大秦的文字,她确定。

运用起轻身术和瞬移,青璃快速地飞奔,这次是光明正大进来的,不过她还是隐藏了身形,到达淳于谙大帐门口处,有两个守门的士兵,见到她之后,结结巴巴地道,“莫……莫小姐。”

“你们少将军在里面吧?”

青璃眨眨眼,她有很多方法直接进去,为了不伤害士兵,不造成骚动,只能现身,指着主帐道,“我可以进去吧?”

“您请。”

士兵脸色红红的,心里羡慕,少将军就是有福气,有这么美丽的未婚妻,而且心地又好,对待他们态度也和蔼,两个人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
“遭了!少将军说了不准任何人打扰,包不包括未来少夫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