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怪德尔图良大主教说:正因为荒谬,我才信仰。[4]
这样的对象,华夏历来没有。我们之所有,或者是自然的,如荀子的天;或者是世俗的,如墨子的义;或者既是自然的,又是世俗的,如孔子的命。死生有命,是自然的;富贵在天,是世俗的。就连老子的道,也一样。
至于殷商的上帝,则是他们的祖宗帝喾,也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神。
当然,民间并不是什么都不信。比方说,信神,信鬼,信风水,却其实“信而不仰”。和尚、道士、风水师,都可以花钱雇。至于烧香拜佛,则不过例行公事,又变成“仰而不信”。你要让他真信,必须“显灵”。所谓“信则灵”,说穿了是“不灵就不信”,或者“灵了我才信”。信不信的标准,是管不管用。
由是之故,我们民族的“信”,没有定准。祖宗、菩萨、狐仙、关老爷、玉皇大帝、太上老君,都可以是崇拜对象。某些农村的神龛里,还有“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”。国人对他们,一视同仁地给予礼遇。只要这些神灵能给自己带来实际上的好处,我们是不忌讳改换门庭的。
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和经验主义。它的背后,是中华文明的第二种精神。
这就是“现实精神”。
所谓“现实精神”,也就是不承认“彼岸世界”。既没有宗教的彼岸,也没有哲学的彼岸,甚至没有科学的彼岸。杞人忧天一直传为笑柄,清谈则被认为会误国。总之,所有一切抽象的、玄远的、非世俗的、不能兑现的,都不在视线范围之内。什么天堂,什么来世,什么末日审判,什么极乐世界,这些空头支票才没人当真感兴趣,只能哄骗愚夫愚妇。我们感兴趣的,是君臣父子,三纲五常,哥们义气,天地良心。这些都不是信仰,但是管用。
我们真想要的,是世俗的生活。
是啊,男耕女织,四世同堂,父慈子孝,共享天伦,才最是其乐融融。就连桃花源中人,过的也是这种日子;就连《天仙配》里的七仙女,向往的也是这种生活,更不用说芸芸众生了。他们主张的是“心动不如行动”,是“说得到做得到”,甚至“今朝有酒今朝醉”,或者“好死不如赖活着”。
这也是一种“乐观”。
或者说,也是一种“艺术”。
于是有了中华文明的第三种精神,这就是“艺术精神”。
艺术精神不是艺术气质。希腊民族的艺术气质是与生俱来的,是他们童年性情的率真表现,所以才那样烂漫天真。我们民族的艺术精神,却是维稳的手段和结果,是一种陶冶和教化。后世儒家甚至编造出谎言,说帝舜命令后夔(读如葵)掌管文学艺术,以此培养贵族子弟的健全人格。后夔则保证,只要他奏乐,就连野兽和野蛮人都会跳起舞来。[5]
显然,这样的艺术,不可能是“纯艺术”,只能是“泛艺术”。因此在我们民族这里,几乎任何事情都能变成艺术,比如领导艺术、管理艺术、教育艺术。它的境界是达成和谐,底线是糊住面子。有这样一层脉脉温情的面纱遮掩,哪怕尔虞我诈,勾心斗角,明枪暗箭,专制独裁,都不至于太难看。
至于小民,则可以苦中取乐,忙里偷闲,舒展眉头把日子过下去。
奇怪!我们民族不要宗教的“空头支票”,却陶醉于艺术的“自我安慰”,并持之以恒乐此不疲,又是为什么?
也许还得问周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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