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媳妇?”二郎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,万一那孩子真是他的,那她...
宋母忍不住点了点头,她想知道这孩子到底是不是宋家的骨血,有个结果也好。
朱大富瞧着罗云初那白嫩的脸蛋,就忍不住肖想她衣服下的身段来。
“朱大富,收起你那淫邪的目光,要不然,我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!”许多时候,二郎都是好说话的,不过好说话不代表没脾气。相反,在古沙村里他最是血性,谁要欺负到他的亲朋好友头上,都得惦量一下他的拳头!如今媳妇都被欺负了,他还不说话,当他是死人啊?
“我去准备水。”罗云初起身去了厨房,没一会,便端来了一碗水,“狗蛋是你改嫁后九个月生的,早产的话,你现在的丈夫极有可能就是他父亲。现在你现在还在朱家,此时滴血认亲,理应让他先来,对吗?”
胜负五五分,朱大富来和宋二郎来都没差,遂她缓缓点了点头。
“我为什么要...”
罗云初打断他,“难道你不想知道你养了半年的儿子是不是你的种吗?喏,割吧,一两滴血,死不了人的。”说着递了把刀过去。
朱大富不自觉地接过,想反悔已来不及,有意在美妇人面前逞英雄,刀往手指上一划,便往碗中滴了一滴血。
接着便是狗蛋,李氏咬了咬牙,给儿子划了一刀,孩子吃痛,顿时大哭了起来。
众人屏息,两滴血渐渐融到了一起。
“原来,狗蛋竟然真是我的儿子。”朱大富喃喃。
“怎么会?怎么会?我不相信!”李氏不愿相信,这结果证明宋家这场富贵与她无关,而等待她的将是朱大富永无止境的拳打脚踢!这让她如何能信?
意料之中,罗云初不管他们,将那碗带着血液的水直接泼在走廊上。其实她不过是在水中加了几滴醋罢了,这样一来,不管是什么血型都会相容的,甚至连动物和人的都可以。
此时宋大嫂内急,想出恭,便扶着肚子往外面走去。
此时跌坐在地的李氏回过神,把儿子扔在地上,拿起刚才那把刀,“你们不给我活路,那我死也要拖一个垫背的。”恰好此时宋大嫂经过她身旁,冷不防被她脚一勾,重心不稳地往前面大门那头扑去,罗云初见她大嫂朝她扑里,眼里满是惊恐,“接住我,快接住我啊。”
罗云初反射性地一闪,避免当肉垫的可能。而宋大嫂则没那么幸运了,肚子重重地磕在门槛上,疼得她冷汗直流,“疼,好疼,孩子...”
李氏拌了宋大嫂一下后,就挣扎着站起来,举着大刀朝朱大富扑去,她的右手被朱大富紧紧握住,“你疯了?”
“是,我是疯了,被你们这些人逼疯的,我要杀了你...”李氏瞪大了眼睛,恶狠狠地道。
推搡拉扯间,李氏的右脸被刀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,刀子也被朱大富夺了过来。
“血,血,流血了,哇啊,我的脸...”李氏痛哭失声。
这场闹剧发生的时间非常短,被吓着的宋氏三兄弟回神,大郎抱起宋大嫂就跑回房。宋铭承赶着去请大夫。
“媳妇,你没事吧?”二郎扶住呆愣的罗云初,焦急地问。
“没事。”想起刚才的闹剧,她仍心有余悸。